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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市医保局关于提醒近亲属缴纳医保的告知书

    信息发布者:张万全
    2023-10-21 09:11:44    来源:南宫市医保局   转载

    南宫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提醒近亲属参加缴纳居民医保的告知书

    各参保单位: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工作已开始,请各参保单位告知广大职工,及时给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人特别是在读中小学子女、新生儿及时参保缴费,同时提醒符合参保范围的近亲属及时参保缴费,并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长期护理保险5元,缴费标准为385元/人。

            2、2023年9月1日﹣9月25日、10月1日﹣10月25日、11月1日﹣11月25日、12月1日﹣12月25日为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缴费居民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补缴期内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待遇。

            3、2023年出生的新生儿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205室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缴纳2023度医保费的新生儿待遇享受到2023年12月31日。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按照一般人员正常缴费。

            4、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庭成员缴纳参保费。

    南宫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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